立案传唤对方不来,立案被告拒不到庭可缺席审判,传唤必要时法院可拘传;原告拒不到庭亦可能面临缺席判决。对方双方应重视传唤,不办按时到庭。立案无论是传唤原告还是被告,都应当认真对待法院的对方传唤。
一、不办立案传唤对方不来怎么办
在立案过程中,立案若传唤对方而对方不来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:
1.若被告经传票传唤,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对方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,不办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审判。立案
2.对于涉及赡养、传唤抚育、对方扶养义务等必须到庭的案件,若被告不到庭将导致案情无法查清的,法院有权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09条,对被告进行拘传,以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。
3.原告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在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后拒不到庭,同样可能面临缺席判决的后果。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,都应当认真对待法院的传唤,按时到庭参与诉讼。
二、法院缺席审判的三种情况
律师在线提醒,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未到庭的当事人进行缺席审判,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:
1.被告反诉后原告拒不到庭:当被告提出反诉,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,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2.被告拒不到庭: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,法院同样有权进行缺席审判。
3.原告在不准撤诉后拒不到庭:若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,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法院亦可依法进行缺席判决。
这些缺席审判的规定旨在确保诉讼程序的连续性和公正性,同时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。

三、传唤的法律定义及目的
传唤作为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,其法律定义明确且具体。
1.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,传唤是指司法机关对于不需要逮捕、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通知其到指定的地点或住所、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。
在进行传唤时,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,以确保传唤的合法性和权威性。
2.传唤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有序进行,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。通过传唤,司法机关能够确保诉讼当事人按时到庭,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调查,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3.传唤也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初步审查和讯问的重要手段,有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,收集证据材料。